2013年省国土资源厅按照省财政厅《关于做好2013年省级部门支出项目绩效自工作的通知》(浙财监督[2013]9号)要求,着力抓好评价前、评价中、评价后相关工作,较好地完成了2012年省委托造地和2010-2012年地勘基金两大类项目共计7091.4万元资金的绩效自评工作。
评价前,由省地质勘查基金中心牵头,下发了《关于开展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检查评价的通知》(浙地基〔2013〕3号),将专项检查与绩效评价工作相结合,加大了项目资金的绩效监管力度,为下一步评价工作开展夯实了基础。
评价中,采用查阅室内资料和野外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,组织地质、矿产、物探、化探、水工环、财务等专业专家91人次,重点对项目的工作质量、项目进度、财务运行、找矿成果等四个方面进行检查评价,共填写质量检查记录表158张、编制“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检查报告”18份。从项目检查评价总体情况看,大多数项目三级质量监控体系基本落实到位,野外工作扎实,记录较规范,资料收集较齐全,财务核算基本符合相关要求,并取得了一定的找矿成果。
评价后,省地勘基金中心对检查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梳理,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与建议。对存在问题较多、工作进度滞后的项目将进行复检督办;对于整改工作仍未到位或没有及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的项目单位,将严格按照《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》,结合2014年续做项目的资金拨付和新项目的立项申报,强化结果应用。
(国土厅 包迪华)